教育部: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
新时代中外合作办学网 时间:5/23/2023 10:50:37 AM 来源:教育部 0 次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经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评议,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拟同意设置重庆中医药学院等7所学校,现予公示。(学校名单及相关信息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至5月26日。期间,如对设置学校有不同意见,请署名向我们反映。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邮编:100816
传真:010-66020442
电子邮箱:ghsszc@moe.edu.cn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2023年5月22日
附件:
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名单
序号 | 设置事项 | 申报省份 | 办学性质 |
1 | 新设重庆中医药学院 | 重庆市 | 公办 |
2 | 新设郑州美术学院 | 河南省 | 民办 |
3 | 河北中医学院更名为河北中医药大学 | 河北省 | 公办 |
4 | 福建工程学院更名为福建理工大学 | 福建省 | 公办 |
5 | 信阳师范学院更名为信阳师范大学 | 河南省 | 公办 |
6 | 上海体育学院更名为上海体育大学 | 上海市 | 公办 |
7 | 以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整合资源 | 广东省 | 公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