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琼人社发〔2020〕119号)

新时代中外合作办学网 时间:11/7/2022 8:40:09 PM 来源:海南自贸港 0 次浏览

琼人社发〔2020〕119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
关于印发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建设海南自由
贸易港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党委人才发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征兵办公室:

  现将《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公安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就业促进处(农民工工作处) 联系方式:65200862)

 


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
若干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近期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要求,持续深入实施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吸引留住更多高校毕业生在海南就业创业,培养储备更多适应自贸港建设的人才,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实行落户自由。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的落户限制,允许离校三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我省先落户后就业(三沙市除外),相应享受引进人才落户待遇。支持人才孵化器、创业园区、众创空间、人才公寓、总部企业等设立单位集体户,放宽社区集体户、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的条件限制。省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在落户时可选择投靠亲属或集体户落户,本省户籍高校毕业生和本省高校省外户籍毕业生同等享受引进人才落户待遇。

  二、提供安居保障。2018年5月13日后新引进的全日制50岁以下博士毕业生、40岁以下硕士毕业生、35岁以下本科毕业生可凭在我省就业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每季度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具体标准为:博士3000元/月;硕士2000元/月;本科1500元/月。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每年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具体标准为:博士3.6万元/年;硕士2.4万元/年;本科1.8万元/年。已领取购房补贴的,不再发放住房租赁补贴。领取购房补贴前,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应扣除已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

  三、推动充分就业。围绕自贸港建设需求,深入组织实施“扬帆启航 ‘海’纳百川”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应聘。提高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比例,今明两年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空缺岗位要拿出不低于70%的岗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含退役复学高校毕业生,以下统称高校毕业生士兵)。发挥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国有企业每年拿出50%的新增岗位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和高校毕业生士兵。支持中小微企业吸收高校毕业生就业,今年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每招用1人,给予最高2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招用湖北籍高校毕业生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3000元。

  四、支持自主创业。初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以申请额度不超过3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补贴;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法人1万元。外省高校毕业生在琼创业同等享受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本省户籍及本省高校毕业生从事电商等网络行业,对从事网络创业经登记注册为网络商户的,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五、拓展见习空间。支持政府项目、科研项目、重点产业项目设立就业见习岗位,鼓励开发以英语、俄语为主的多语种引导员就业见习岗位,用于招募能够使用外语流畅交流的国内外高校毕业生,安排在政务、医院、车站、港口、银行、商场、酒店等一线窗口,努力打造全域外语交流无障碍的自贸港。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今明两年,我省每年扩大就业见习计划至5300人。

  六、鼓励应征入伍。加大激励力度,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海南省入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士兵纳入放宽落户范围,享受引进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待遇;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主要从海南籍或入伍地为海南的高校毕业生士兵中招考。各市县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财力情况,研究制定从海南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励政策。

  七、增加再教育机会。挖掘我省高校办学潜力,扩大专升本和硕博招生规模,2020年专升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别增至3600人、3962人、300人,并保持每年一定比例增长。同时,为培养储备适应自贸港建设的更多人才,积极争取教育部支持,单列增加“四点一线一面”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博士150人、硕士589人。

  八、开展就业援助。对我省高校湖北籍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按1500元/人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重点落实”的原则,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和就业指导,精准推送就业岗位。

  九、保障就业权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定期开设就业权益指导讲座,加强就业权益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大学生维权意识和能力,引导大学生正确规避就业风险。要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及时纠正性别歧视和其他各类就业歧视。加大劳动用工等方面的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后的合法权益。

  十、强化人本服务。各市县、各部门要通过向高校毕业生宣讲就业政策和就业形势,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当地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树立正确的求职观念;通过开展职业素质测评,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自身特点、职业能力,合理确定求职方向;根据高校毕业生特点和需求,不断改进职业指导方式、方法,提高职业指导效果。高校要简化和优化就业手续,积极开展网上就业服务,延迟离校毕业生推迟报到、落户等时限,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2年户口和档案托管,按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


《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六稳”“六保”工作部署,吸引留住更多高校毕业生在海南就业创业,加快补齐海南人才短缺的突出短板,6月19日,省人社厅、省委人才发展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政策措施》印发后,在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毕业生中引起强烈反响。现对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有哪些?

答:出台《政策措施》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六稳”“六保”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今年4月17日,中央在“六稳”之后提出“六保”工作,“六稳”以稳就业为首,“六保”首要仍是保就业。全国2020届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874万人,增量、增幅均为近年之最,我省高校毕业生约5.5万人,也较往年呈上升趋势。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多种因素叠加影响,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为“六稳”“六保”重中之重。出台《政策措施》对稳住经济基本盘、兜住民生底线、把握发展主动权具有重要意义。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有知识、懂技术、善创新,经过一定历练和考验就能成长成才、脱颖而出,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发展中最基本、最需要的基础性人才,有的甚至会成长为最顶尖、最关键的领军式人才。出台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在海南就业创业,既是体现海南人社、人才、教育等部门的责任担当,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 

二、在《政策措施》起草的过程中,主要突出了哪些重点内容,以解决毕业生来琼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困难?

答:在《政策措施》起草过程中,各有关部门采取直接对接调研的方式,分别与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等进行对接沟通,了解2020届高校毕业生的基本状况、就业意向,听取意见建议。

在起草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点考虑:一是围绕毕业生关切。了解高校毕业生的关注点及具体需求,在毕业生较为关注的落户自由、安居保障、事业平台等方面发力;二是立足本省需求。海南自贸港建设最关键的因素是人才,在自贸港建设起步阶段,每个行业链的位置都需要各个专业的人才。高校毕业生是现阶段培养、储备更多适应自贸港建设人才的最大需求;三是突出比较优势。梳理对照其他省份硬核政策,在跨度、力度上力争形成组合政策优势,如可自由落户、推动充分就业等;四是着眼落地实施。在政策制定中注重细化、实化,责任主体明确,一经发布即可落地实施。

三、在《政策措施》关于放宽高校毕业生落户的内容中,与以往的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相比,哪些不同之处?

答:相对于此前“先就业再落户”的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政策措施》最大的不同就是实行了“先落户后就业”。

《政策措施》结合我省人力承载力、人口结构优化等相关政策研究情况,提出对离校三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全面放开落户限制,这些高校毕业生无论是否已经就业、无论在全国任何省份或海南任何城市就业,都可以直接到海南选择除三沙市以外的任一城市落户。目标是通过放宽落户,配套相关吸引政策,吸引留住一大批全国各地有志于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高校毕业生。 

四、不少高校毕业生对《政策措施》中关于提供安居保障的内容比较关注,请问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如何申报?

答:2018年5月13日后到海南就业创业的全日制50岁以下博士毕业生、40岁以下硕士毕业生、35岁以下本科毕业生,可凭在我省就业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

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每季度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每年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

符合要求的人才住房保障对象,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个人有关材料。用人单位按要求向属地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申报;省属事业单位向省级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申报。

五、在《政策措施》中,提出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每招用1人,给予最高2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该补贴如何申领?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凭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招用人员名单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向所属市县就业局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者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wssp.hainan.gov.cn)在线申办。

六、在《政策措施》中,提出初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可享受担保贷款和补贴扶持政策,请问创业贷款和创业补贴如何申请?

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毕业生可根据户籍、创业项目的具体条件,咨询初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属地市县人社部门办理。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凭创业补贴申请表、创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籍证明向所属市县就业局申请创业补贴,或者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wssp.hainan.gov.cn)在线申办。

七、在《政策措施》中,提出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重点落实”的原则,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和就业指导,精准推送就业岗位,这些就业帮扶措施具体有哪些?

引导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注册使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获取最新就业岗位信息;定期举办公益性招聘活动,拓宽就业对接渠道;组建招聘服务团队,为其提供精准就业服务。组织未就业建档立卡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提高就业能力,鼓励见习单位吸纳就业。

八、在《政策措施》中,提出拓展见习空间如何参加见习?

可通过就业见习专场供需招聘会或招聘网站,与经政府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对接,参加就业见习;同时,在校生可通过向院校就业部门申请参加就业见习,3年内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我省的16-24岁未就业青年,可通过当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推荐参加就业见习。


原文链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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