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旭光:论“崇高”的六个层次

新时代中外合作办学网 时间:3/19/2023 8:10:00 AM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0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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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崇高”的六个层次


2023-03-17 作者:刘旭光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对一个西方美学概念的认识,需要根据该概念在当代中国所处的具体语境进行“还原”与“重构”:“还原”是指探究概念之内涵的历史演变,越深入越好,进行知识考古;“重构”是指该概念在历史上积淀下来的诸多意蕴,需要根据当下的文化语境进行重新组织,也就是要明确“在什么意义上”使用这个概念,并以这个意义为中心重组该概念的内涵。本文尝试以“还原”与“重构”的方法对“崇高”这个美学概念进行研究。“崇高”(sublime),从一个修辞学概念开始,在诗学、伦理学、美学的历史演进中不断更新其内涵与所指称的经验对象,成为自然、道德与心灵三者的结合,从观念史的演进和具体的审美经验看,它至少有六重内涵。


  一、观照非凡之物以提高灵魂。朗吉努斯提出“唯有非常的事物才往往引起我们惊叹”。观照“非凡之物”的前提是自由之心,对非凡之物的欣赏可使人超拔于利欲,获得心灵自由。“提高灵魂”顺理成为崇高风格的根本意义,构成17世纪后人们热爱崇高的原因。布瓦洛是朗氏的回应者与解释者,崇高观在布瓦洛与朗氏的阐释下,从修辞风格指向审美精神,作为一种具有感染力的修辞风格之外,也意味着对有限人生的超越,对永恒与神圣之物的追寻,指向超越于日常情感与日常心灵状态的精神境界。


  二、对自然的神圣热忱。热忱(enthusiasm)是18世纪英国人对于直观非凡之物所产生的情感反应的回答。1703年,夏夫兹博里在一段自然审美描述中揭示了人面对可怖之自然时在惊叹中展开沉思的状态,夏氏将这一状态及与之联结的情感反应总结为“崇高”,它既指自然对象的状态,也指“崇高的神圣精神”(a sublime Celestial Spirit)表述的心灵状态。1708年夏氏解析enthusiasm的情感内涵,以“神圣的激情”(pine enthusiasm)表达人类情感中的崇高(sublime in human Passions)。心灵—奇异之物—恐惧、欣喜、崇敬等情感—领会非凡之物,由夏氏建构的这一链条构成了崇高的第二重内涵。


  三、心灵的振奋、悲怆与释然。1704年约翰·丹尼斯发表《诗歌批评的基础》,将“热忱的激情”(enthusiastic passion)作为“崇高”的特征,又以钦慕、恐惧、惊骇、欢喜、悲伤、欲求描述其情感构成,他很重视“悲”(Pathetic),认为崇高是enthusiasm和Pathetic的结合。丹尼斯展现了崇高情感现象的内在复杂性,所导出的“悲伤与惊恐”如何变成“愉悦”的问题也成为18世纪英国美学的主导问题之一。为回答这个问题,他用了“热忱的恐惧”与“欣喜的恐惧”概念。1754年伯克以《关于崇高与美两个观念的哲学探究》回应丹尼斯,认为崇高的本质是受到惊骇之后自身处于安全之境的释然的愉悦,“释然”(delight)正是崇高的意义与价值所在。


  四、高贵的心灵及对之的敬重之情。1763年康德《论优美感和崇高感》重新从伦理-道德的维度反思崇高情感,指出崇高是人的崇高。崇高和优美作为两种人类情感,引发对象可以是自然、文艺作品或社会景观。在崇高的普遍经验分析中,康德提出崇高情感本质上是敬重感(respect),他以“敬重”的发生机制作为由自然产生的崇高感与道德产生的崇高感之间的桥梁。人类德行的高贵,才是真正崇高的,康德将崇高指向对人类的高贵之心的尊重之情,即“崇敬”,这是重申崇高的道德维度,明确把人的崇高感与人的德行、人的高贵结合在一起,形成“崇高”这一范畴在现代人的日常语用中最核心的内涵。


  五、内心理念的超越能力与心灵的自我提升。1789年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阐释了“崇高感”的发生问题。首先,康德将崇高判断的对象规定为内心理念,“自然”和“道德”由于“理念”的出现建立起了直接联系。其次,康德将数学的崇高解释为,主体把对象统摄为“绝对大”的理念后进行反思判断产生的精神情调,换言之,崇高是理性中包含的对外部或内部自然的超越感。再次,“崇高”这种精神情调可以引起自我提升而自我敬重,超越是人的理性使命,理性在激发崇高感时达到这个使命而产生敬重。这种情感之所以令人愉悦,恰是因为理性提升了自己并敬重自己,尽管那些被称为“崇高”的自然客体一开始令人们感到恐惧与不安。


  六、敢于较量的勇气与战胜自然的使命。这是康德在解释自然力学的崇高时提出的另一精神内涵。康德认为自然界有一种强力,当这种强力对于人没有强制力时,就会获得力学的崇高。正是与自然较量的勇气与人的自尊,而非恐惧,才是产生崇高的原因。这种勇气源于用“无限性”理念超越了对象在力量上的无限,理性在超越自然时完成自身的使命,使人类心灵获得自我尊重。自然崇高因而转化为人类的精神能力的崇高性,在这种超越中,理念与情感结合成为一种道德情感。崇高作为内心的强力,它战胜心中的自然,也战胜外在的自然——这构成崇高最终的精神内涵与伦理意义。


  这六种内涵的提炼不是对崇高观念的历史叠加,而是一次有选择的重构,是把“崇高”一词中所肯定的东西,为当下所用。


  (作者系上海大学文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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